测试水表相关内容,详见以下须知:
⒈ 客户办理测试水表手续后,水表的拆装/送检由中山坦洲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申请人/受托人同意按测试结果处理,送检期间由中山坦洲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临时水表以维持客户供水和结算水费。
2. 根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我市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若测试结果为水表准确,客户需在收到通知15日内缴清有争议的费用,并交回拆装费39元,及按水表口径支付相应的测试费(依据《关于调整我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4】43号,测试费收取如下:15mm~25mm ----12元,40mm~50mm ----100元,80mm~150mm ----140元),中山坦洲自来水有限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拆除临时水表并装回原水表供客户使用,客户逾期不缴交上述款项或不配合重装水表,中山坦洲自来水有限公司有权作停水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户承担。
3.若测试结果为水表不准确,不收取拆装费及测试费,同时免费为客户更换水表,并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追收当期多收或少收的费用。

